南园小学关于开展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为切实杜绝和纠正学校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根据深圳市纪委《关于印发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深纪发[2014]6号)以及市、区两级教育工委、教育局《关于开展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整治“四风”要求为指导,按照区教育局统一要求, 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发展为目标,以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为主要手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力解决择校与变相择校、义务教育阶段补课、教辅资料散滥等影响学校教育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学校教职员工自觉践行教育发展使命,为办群众满意的优质学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行动时间
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
三、主要任务
1、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严禁有任何行为的乱收费行为发生。认真开展2014年春秋两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2、整治滥用行政权力问题。坚决防止利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教师招聘、科研经费使用等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各项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坚决防止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对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清查整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大政务校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从源头上堵住制度漏洞。
3、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条件规定和要求,以解决择校和变相择校、义务教育阶段补课、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以及开展中小学校食堂安全管理量化升级、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为重点,抓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契机,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深圳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及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师德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师德档案规定要求。启动建立教师师德与业务电子档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德立教、廉洁从教。
5、强化监督检查。1、完善投诉受理渠道。利用福田教育网等公开专项行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畅通市民咨询监督和举报投诉的渠道。对市民反映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
2、加强明查暗访。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学校进行明查暗访,查访问题,督促整改,对典型问题及时查处公开曝光。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底前完成)
制定《学校开展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集中整治专题动员会议,采取专题教育、支部生活会等形式做好宣传部署,明确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的对象、范围、内容及要求,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上旬前完成)
本着“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全体教师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课外访万家”、家长会、家长委员及社区座谈会、教师师德师风评议、组织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信箱等形式对本校内侵害群众利益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12月)
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本学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按照“纠建并举”的原则,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从源头上寻找办学进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立整改台账,整改落实,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土壤,彻底杜绝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再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强
副组长:何宗防、李 俊
成 员:吴春浔、尹军娥、黄新平、邓亚红、吴辉建、夏光玲、郑 薇、杨 刚、各年级组长
工作分工:
1、违规招生、分班;违反“一科一辅”规定推销、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违反价格政策乱收费问题。(责任科室:教导处/吴春浔、总务处/黄新平)
2、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及收受财物等问题。(责任科室:副校长室/何宗防)
3、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问题。(责任科室:政教处/尹军娥)
4、其它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责任科室:安全办/吴辉建、大队部/杨刚)
(二)坚持常抓不懈,诚恳接受批评。
专项行动是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学校将广泛发动群众,诚恳接受批评和监督,做到广开言路、虚心纳谏,常抓不懈。
(三)突出整改落实,着力建立立制。
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对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空,对违纪违规行为纠正处理不迁就。及时把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重在制度管用,务求取得实效。
福田区南园小学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