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福田区小学教师公需科目全员学习的通知”
20140305006
区属各公、民办小学:
根据市教科院下发的《关于推进深圳市中小幼教师公需科目全员学习的通知》(附件一)要求,现组织我区公、民办小学开展教师公需科目全员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 认真动员落实小学教师公需科目全员学习
依据市教科院下发的通知要求,组织本校教师参加公需科目学习。2013-2014学年我市教育系统的公需科目施教机构指定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选课、学习网址为深圳市教师教育网(http://www.0755tt.com)。具体安排参见市教科院下发的《关于推进深圳市中小幼教师公需科目全员学习的通知》(附件一)。
二、 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管理员培训
为了保障此次教师公需科目学习的顺利开展,现组织福田区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管理员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 培训对象:福田区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管理员。
2. 培训时间:2014年3月6日(星期四14:30—17:00提前十分钟凭第二代身份证签到入场完毕)。
3. 培训地点:福田区教师培训中心(碧海小学三楼电脑室)。
4. 培训内容:深圳市教师教育网的注册、选课、学习方法步骤。
5. 报名方式:2014年3月5日下班前在福田区教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training.sz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
6. 上交资料:请提前填写好《深圳大学公需科目培训注册学校备案表》(附件二),加盖学校公章,培训现场将此表交给深大工作人员。
三、 培训经费
全市公需科目学习收费统一标准:3元/学时;培训费用由各学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