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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园小学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2019-11-12  
 南园小学校园体育一小时

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保证,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我校把开展大课间活动作为重要途径之一,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和道德素质,促使学生主动参与体育活动,培养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

一、活动目标

1、通过大课间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形成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观,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2、通过大课间体育活动,促进师生间、生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

3、通过大课间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构建和谐幸福校园。

4、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尽力提高活动有效性。

5、师生全员参加,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体健身的目的,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综合素质。

二、活动要求

1、组织保障。学校成立大课间活动领导小组,促使大课间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促进该项活动高质量进行。

大课间活动领导小组

  长:何宗防

    副组长:梁春生  刘行璋  吴辉建

      员:黄新平  吴春浔     孙宏印      周雨嘉   

凌毅勋  李小龙  各级、科组长

员:南园小学全体教师

2、制度保障。为使大课间活动有章可循,杜绝活动开展随意性,学校规定大课间活动以行政检查、带班老师指导和参与学生的活动,建立领导督查指导的制度。

3、时间保障。根据上级安排和我校的实际,学校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早操815—84530分钟),眼操上午下午各一次(10分钟),大课间活动时间下午410—45040分钟),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当天下午参加大课间活动(活动项目1.广播操2.跑操),任何老师不得挤占大课间活动时间。若遇阴雨天改在室内进行,如:室内操等。

4、人力、物力保障。要求师生全员参与大课间活动,活动中教师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又是学生的保护者,同时自己也是活动者,这既体现国家所提倡的全民健身,又能融洽师生关系,有利于构建新型的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5、安全保障。各班学生必须在指定活动范围内活动,防止出现活动区域不明或乱串、乱跑的混乱现象。行政、带班老师跟班进行现场活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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