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林文学社章程
(200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椰林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椰林文学社的性质、宗旨及指导思想
1.性质:椰林文学社是深圳市南园小学读写爱好者自愿参与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是在南园小学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社团。全校语文教师均为文学社辅导老师,社员以本校学生为主,现有社刊《椰林》一份、网站两个。2003年12月起正式成为“深圳市首届十佳文学社”。
2.宗旨:“培养读写兴趣,提高读写水平,交流读写成果,营造读写氛围”。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我校社团活动方针,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为提高学生读写能力和学校影响力、为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社 员
第三条凡有一定写作基础和创作热情的文学爱好者,能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及管理制度,愿意参加文学社,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按时保质保量上交本人习作,经本人申请,由椰林文学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接纳为本社正式社员。
第四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任务的义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声誉和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五)有按期(每月一篇以上)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五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五)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六)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六条 社员奖惩
(一)设置年度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评出。文学社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凡是经文学社推荐、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习作作品,署名带有我们“椰林文学社”字样的,每篇可获得文学社奖励20元(不足100字的每篇奖励10元)。
(二)对有下列情形的社员,由理事会查证核实后给予批评或从文学社除名。
1. 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
2.抄袭他人作品上交或发表,给文学社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连续两个月不交个人习作且不能说出正当理由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辅导老师
(一)全体语
(二)文学社将邀请作家和各级领导为文学社顾问。
第八条 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固定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各举行一次。其余时间不定期举行。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选举理事会理事、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部长。
第九条 理事会
(一)设理事长一名。由社长兼任,经理事会全体工作会议等额选举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二)设理事六名,每个年级一名。由社长提名候选人,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理事会职责
1.监督、指导社长和文学社各部门的工作,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对文学社各部门及成员的奖惩进行评议。
(四)理事长职责
1.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2.监督文学社各部门的工作。
3.对社干部实施任免提议权。
第十条 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理事会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二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员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辅导老师、社员全体会议和理事会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
(四)副社长职责
1.组织副社长、宣传副社长各一名。前者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负责社务资料的管理。后者协助社长处理外联工作。
2.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一条 编辑部
(一)编辑部设主编一名,副主编、编辑若干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理事会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编辑部职责
1.负责主持创作、约稿、投稿、评稿和登记整理稿件等。
2.编辑社刊。
第十二条 宣传部
(一)宣传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宣传部职责
1.对内宣传、交流和合作。
2.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的宣传与策划。
3.社刊的校内外发行。
第十三条 网络部
(一)网络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理事会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负责文学社电子版的编排工作和网上重要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第四章 活 动
第十四条 主要活动
根据椰林文学社的性质和宗旨,其主要活动有:
1.编辑出版《椰林》。《椰林》为椰林文学社社刊,征稿范围为紧扣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思想健康,内容新颖,文笔流畅的习作及文学稿件。
2.组织专题文学活动,文学社根据工作计划具体情况,组织举办文学创作专题讲座、习作研讨会、报告会、笔会、改稿会、文学大奖赛、演讲赛、春游、夏令营等活动。并邀请个别教师指导工作。
3.组织社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椰林文学社不定期组织社员深入社会,体验生活,搜集创作素材,扩大创作视野,丰富创作能力。
4.组织开展交流活动。文学社将和一些报刊社、附近几个文学社团加强交流,同时积极和省内其他文学团体加强联系。
5.同校外其他社会刊物编辑部加强联系,随时将本社刊登的优秀稿件向其推荐。
6.在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其他各项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对全体社员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章程在时间中不断完善。本章程若须修改,由全体社员大会修改通过。
第十七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椰林文学社理事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从2003年12月16日起开始执行。